主題

十二使徒定額組

從前的十二人之中有一人為稅吏,亦有幾個是在加利利海謀生的漁民。當他們蒙召喚去服務時,他們奉獻自己成為召喚他們之人的見證人,向世人作見證。

他們是十二位擔任領袖的門徒,或「使徒」,在約兩千年前蒙耶穌基督所揀選。

今日負起這稱呼的人都來自不同行業,包括法律界、商界、醫學界、學術界和司法界。當他們蒙召喚時,他們放下自己各自的職業,用全部時間去作基督的見證人。

他們是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十二使徒定額組的成員。

近代的十二使徒定額組於1835年組織起來,是耶穌基督所建立的教會確實在地面上復興的一個例子。

十二使徒定額組是教會裡第二高的管理單位,其成員在總會會長團指導下服務。總會會長團是一個由一位會長和兩位諮理所組成的三人管理單位。

除了為耶穌基督之名向世人作特別見證人這一主要責任外,使徒也負有重大的行政責任,以看顧此遍及全球的教會的穩定進步和發展。

就像古代的使徒會奉差遣到世界各地,今日的使徒亦會去到世界不同地方去鞏固和鼓勵教會成員、建立新的聚會單位和主領教會事務。這表示有時他們會會見國家領袖,與其協商,以尋求許可在某個國家中建立教會。

想認識現任的十二使徒定額組成員,請按此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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