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發布

姊妹現可於18歲開始為耶穌基督的教會傳道

總會會長團

總會會長團欣然宣布,由即日起,選擇擔任全職傳教士的年輕女性,在完成高中或同等學歷後,年滿18歲即可開始傳道服務。

主要求每位配稱且有能力的年輕弟兄,履行聖職責任,預備並參與傳道服務;我們重申,傳道服務對年輕姊妹仍然是可選擇的機會。我們明白,對於渴望擔任全職傳教士的年輕姊妹而言,選擇開始服務的年齡並非完全一致。

我們向教會的青年表達愛,並讚揚他們的忠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