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成員奉行聖經記載的什一奉獻原則,即奉獻收入的十分之一給教會。
什一奉獻在舊約聖經時代已有記載。例如在創世記14:17-20,亞伯拉罕向麥基洗德繳納什一奉獻。今日,什一奉獻用作不同的目的,包括人道援助服務、建造會堂和聖殿。什一奉獻亦用於教會的營運成本和支持傳教士;教育和家譜工作。
後期聖徒將他們的什一奉獻給予當地領袖。當地領袖把奉獻送到教會在鹽湖城的總部,那裡有一個委員會決定如何使用這些經費。這個議會由總會會長團、十二使徒定額組和總主教團組成。
和其他許多信仰的成員一樣,後期聖徒相信繳納什一奉獻表示對神的感激,而且會帶來屬靈和屬世的祝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