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約瑟‧斯密所寫的十三項簡短聲明,概括一些教會基本教義。
1. 我們信神,永恆的父,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,及聖靈。
2. 我們信人會為自己的罪受懲罰,並不是為亞當的違誡。
3. 我們信經由基督的贖罪,全人類都可以藉著服從福音的律法和教儀而得救。
4. 我們信福音的首要原則和教儀是:第一,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心;第二,悔改;第三,為罪的赦免的浸沒洗禮;第四,為聖靈恩賜的按手禮。
5. 我們信人必須蒙神召喚,藉著預言和有權柄者的按手禮,才可以傳講福音和執行其教儀。
6. 我們信存在於原始教會中的同樣組織,即:使徒、先知、牧師、教師、傳福音的人等等。
7. 我們信說方言、預言、啟示、異象、治病、譯方言的恩賜等等。
8. 我們信翻譯正確的聖經是神的話;我們也信摩爾門經是神的話。
9. 我們信神已經啟示的一切,及祂現在啟示的一切,我們也信祂仍要啟示許多有關神國度的偉大而重要的事。
10. 我們信以色列的真正聚集和十支派的復興;錫安(新耶路撒冷)會建立在美洲大陸上;基督會親自在大地上統治;並且,大地會被更新且獲得其樂園的榮耀。
11. 我們要求有特權可依照自己良心的指引,崇拜全能的神,並容許所有的人都有同樣的特權,讓他們自行選擇崇拜的方式、處所或對象。
12. 我們信要服從國王、總統、統治者、和有執法權的長官,要服從、敬重和維護法律。
13. 我們信要誠實、真誠、貞潔、仁慈、有品德,並為所有的人做有益的事;的確,我們可以說我們聽從保羅的訓誡──我們凡事相信、凡事盼望,我們已忍受了許多事情,希望凡事都能忍受。任何有品德、美好、受好評或值得讚揚的事,我們皆追求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