後期聖徒於當地的會眾領袖是主教(人數較少的會眾則是分會會長)。主教持有聖職,由一位較資深的教會領袖按立。他為自己謀生,並不會因他在教會中的任何服務而獲得報酬 。雖然服務的年期並無規定,但主教一般會為他的會眾服務約5年,然後他會回到會眾當中,或獲得指派接受另一項責任。
其他聖職持有人支持主教的職責,包括兩位諮理或顧問。此外,主教得到來自支會議會的幫助,支會議會由男人及女人組成,他們對會眾的成員、年幼及年老的人,有不同的並主要的責任。
會眾當中有些職責需要持有聖職的人履行,例如祝福作為聖餐象徵的身體(麵包)及血(水)、正式地為病人給予祝福或為另一位加入信仰的成員洗禮。只有配稱的男性成員持有聖職。
一些責任如向會眾講道或在聚會中代表會眾作正式的祈禱,不需要聖職並且是由男人和女人同樣地分擔。
在會眾的層面無受薪的神職人員,可能是義務工作的傳統那麼深植於後期聖徒社群中的一個原因。每一個人都需要參與協助,而當地的領袖無永久的資深職位。一個人今天擔任主教,下星期可能在班級中由某位曾經是助手的人教導。
在聖職中也無階級觀念。幾乎所有在教會中活躍的男人都持有長老或大祭司的序位。這些男人每週在稱為定額組的小組裏上課程,並組織起來處理某些需要,例如照顧貧窮的人或幫助單親家庭。